火坑跳一次足够等4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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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坑跳一次足够
  1973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两名歹徒绑架了4名人质,在与警方僵持130个小时后,歹徒选择了放弃。令人惊讶的是,人质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控歹徒,一位女人质甚至爱上了其中的一位绑架者。
  从此,心理学上有了一个新名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即爱上伤害自己的人,时刻为他着想,甚至对他念念不忘。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式爱情通常有一个经典的开端,男方坦诚地告诉你,我是个坏人,无法为你负责,甚至什么都不能给你。他的坦诚激起了你的同情、好奇与征服欲,你想知道是什么样的过去使他走到了现在,也想知道一个男人究竟会坏到什么地步,更想知道什么样的爱能将他融化。因为他是个坏人,所以你会铭记他的点滴好处;因为他是个坏人,所以你会小心翼翼,担心自己将他在“犯罪”的路途上越推越远。作为一个正常的好人,你一厢情愿地认为“坏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独的、可悲的,甚至一想到他的未来便肝胆俱裂。
  于是偶尔的小热情小关心,在冷漠的背景下你会惊为天人。你绝望的心被一次次唤醒,百战不殆,越战越勇,恍惚间已百炼成钢,刀枪不入。
  坏,是你爱上他的前提,倘若没了这个前提,一切皆索然无味。年轻的时候,我们对痛苦的承受能力总是很强大,当你慢慢长大,对痛苦的承受能力一天天变弱,终有一天,会选择远离。考验自己承受能力这件事,年轻时做叫情痴,年纪大了再做就是白痴。
  为什么坏男人魅力不可挡,好女孩都往火坑里跳?他究竟什么时候会安分守己找个人结婚?这些不归你管,你能管的只有自己,能照料的也只有自己,反正你往火坑里跳过一次就足够了。
  (飘飘摘自2009年9月28日
  《新快报》)
  
  朦胧诗,朦胧的初恋
  □文/王雁翎
  高中两年,印象最深刻的是朦胧诗,这份缘分,是因为一个女生。女生名叫维娜。当时我们大都在看课本和各种复习资料,而她居然在看《诗刊》!我们就因为这本《诗刊》而成了好友。
  我们常常在校园东南角那个开满了白色苹果花的僻静角落,一遍遍背诵着那些令我们心醉神迷的“朦胧诗”。那时我们各自心中都有了意中人。维娜的白马王子是一个她称之为“佐罗”的男生,而我的白马王子则是二班的语文课代表。与“佐罗”不同,他清雅飘逸、玉树临风,我至今还记得他飞身骑上自行车时,那件蓝色的学生上衣衣袂飘飘的情景。我也是语文课代表,却是一班的。年级里,我与他的作文常常被当成范文在各班传阅。我们的作文水平不相上下,但我却常常自愧弗如,为他优美的文字所折服。我那时的爱情理想是“志同道合”,我以为我和他共同热爱文学,就是志同道合了。我对他的爱慕在我心中徘徊萦绕,但我怎么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呢?曾经有一次课间,我站在三楼的走廊上,低头看到他从远处施施然而来,我的心怦怦直跳,好像就要跳出胸腔,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他!待他上楼来从我身旁走过,我感觉自己像个僵尸一般,一动也不能动。
  我真想聚集全部柔情/以一个无法申诉的眼神/使你终于醒悟/我真想,真想……/我的痛苦变为忧伤/想也想不够,说也说不出 (舒婷《雨别》)
  朦胧诗就这样贯穿了我朦胧的初恋,准确地说,是暗恋。很快高考,我们就各奔东西了。春梦无痕,幸有朦胧诗作证。
  我的白马王子上了南方一所名校,也是中文系,一进大学校门,我们就开始南北飞鸿。我们互相用散文诗一样优美的词藻描述着彼此的大学校园和生活,我们没说一个“爱”字,但我感觉,字里行间却满满都是“爱”。
  我兀自沉浸在散文诗的情调和氛围中,写信、盼信、收信,成了我大一第一个学期的主要内容。
  然而有一天,他那长方形的镶着红蓝条纹的航空信封又如期而至,却像一把锋利的刀片,杀死了我——他说:我的朋友,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爱上了一个姑娘!
  这个姑娘不是我!
  我激动的歌声你竟不听,
  你的脚竟不为我的颤抖暂停!
  像静穆的微风飘过这黄昏里,
  消失了,消失了你骄傲的足音!
  啊,你终于如预言中所说的无语而来,
  无语而去了吗?年轻的神?
  (《预言》第六节)
  我的初恋就这样戛然而止。
  这时已是1982年的早春,古今中外无数的书籍向我涌来,而我,却再也没有书籍匮乏时代那种刻骨铭心的阅读感受了。
  (罗佳摘编自天涯博客)
  
  谁是你拿来爱的人
  □文/羽 毛
  
  梁晓声写过一个知青的初恋。
  下放农村时,机缘巧合。男知青被安排到当地的卫生所居住,和唯一的一个小护士就隔着一个门诊室。他们都不主动说话,腼腆得很。“她并不美丽,也不漂亮,我并不被她的容貌所吸引。”只是,他早上起床,会发现炉上总有一盆她为他热的洗脸水。有一天,他回家来,发现被子叠了,枕巾也洗了,窗上多了一盆野花……地上,还有一截女孩束发用的红色塑料绳。或许是她故意留的?一番思想斗争,他鼓足勇气,第一次走进她的房间,还给她塑料绳,也开始了一段纯净的爱情。后来,流言飞语传开,她被调去另一个连队,而他不久被推荐上了大学,从此断了音信。
  十年后,他的一篇作品获奖,在读者来信中,有一封竟是她的。信的背面写着:“想来你也成婚,所以请原谅我没有留下通信地址。一切都过去,保留在记忆里吧……”
  那个知青,就是梁晓声。他发出感叹:“初恋之所以令人难忘,盖因纯情耳。纯情原本都与青春为伴。青春已逝,纯情也就不复存在了。”
  日本小说家芥川龙之介,作为已婚男士,非常理性地谈到喜欢的女人,首先要是一等的美女,但他说至今没有遇到。其次,他喜欢不太讲实际的女人,如果女人的心和算盘珠一样,可是糟糕透顶。最后他总结,“我的爱和消化器官的状态有关系”,如果能吃得很舒适然后又美美睡上一觉,“爱”就忘个一干二净。
  这种爱,自然不纯情,也不激情,平静地归之于日常生活本身,以舒适为第一目标。每个人的初恋,大抵是十分纯情的。跨过初恋,爱情就生出了很多的姿态。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和你白头到老。有的人,是拿来成长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起生活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辈子怀念的。谁是你拿来爱的人,蓦然回首,你寻见了吗?
  (赵博宏推荐 )
  
  幸福的秘密
  □文/舞月飘雪
  
  伊始,她便知道,有另外一个女人进驻在他的心里,就像迷迭香,经久不散。
  她看到,在他的画上,全是另一个女人的描绘;她看到,在他的字里行间,全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甚至于,就连他说话都毫不避讳地夸赞那个女人。
  没有哪个女人能承受这样的委屈,可她却倔强地承受下来,一年,两年,直至有一天,他指着画里的人儿又说,瞧,她的头发就是这样梳的。
  以为她会像从前那样,不吱声,以掩饰自己的无所谓。偏偏这次,她受够了,急得差点儿跳起脚来,可转念却突然笑了,冷峻又现实地回答,你还不是娶了我。
  她的话点醒了他,震惊之余,他开始细细地观察她。
  她有她的好,贤惠,知书达理,家里家外一把手,不计较他的邋遢、他的无礼,甚至他偶尔小小的任性。看不起电影,她不计较;没有钱浪漫,她不计较;只要有一本书,能与自己秉烛共读,她便是欣喜的、知足的。更重要的是,每次自己提起心里那个人儿,她除了沉默,便是那句明智的提醒。
  从那天起,他不再提另一个女人,甚至渐渐地,使她走进了他的心里去,每次有事,他总是第一个想起她,且无比依赖地问她,如此办,可否?
  她暗自欣慰了,知道他是将自己放进了心里。
  日子一滑便是60年。这60年再无争执,和和美美。金婚那日,他送她一个手镯,刻着一首《老情人》:同心人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倔强了一生的她,于暮年,终于落泪。
  她叫廖翠凤,他叫林语堂。由不爱到相爱,由相爱到深爱,风风雨雨60年,过得温馨幸福,足以羡煞后人。问及幸福秘笈,他们只说二字:给,受。
  曾经,他给了她幸福的幻想,幻想那个存于他心底的女人是自己,偏偏伊始不是。于是她受了,以忍耐的姿势将他的心一一收回。曾经,她给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他在年复一年的累积里终于明白,只有她才是自己能够相伴一生的人。
  一方给予,一方受馈,给予的一方付出的是爱,受馈的一方,回报的是感激。两个人的世界里,爱与感激并存,想不幸福都难。
  (赵小彦摘自《女人坊》
  2009年10月下半月刊)
(作者:艾小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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