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还是不恋

  • A+

裙下无匍匐的小兵,库房没有存货,自己心里头连个可念想的人也没有——到目前为止,我在爱情上仍然没有任何斩获,创造了自己连剩21年的纪录。即使如此,我却常常被迫谈论关于爱情的话题,或是自己的择偶标准,越谈越耽误婚恋大事。所谓“清谈误国”就是这个意思。
  我身边的人都谈了恋爱。姑娘们打电话,一片莺声燕语,撒娇撒成环绕立体声。我对此厌恶,却多少也带些好奇的成分。有时放下手边的事猥琐地偷听,想知道当她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想知道能谈得上恋爱的人是不是具有某种特异功能,要打通哪个经脉才能变得和她们一样。
  听了才觉得恋爱的琐碎无趣,无外乎是说自己一天吃了什么,好不好吃,吃了多少,有没有发胖的危险,胖了你是不是依然还爱着我。每天同样的戏码,只是偶尔有或被得罪或被感动的情绪起伏,看客都累了。
  我对爱情刚燃烧的憧憬,也往往被此打败。我疑惑爱情的本质是不是就是追鸡打狗的幼稚游戏,一个假打一个假挨,聊以撑过漫长的无聊岁月。
  在人挤人人挨人,没有一点私密空间的校园待久了,的确容易让人对爱情失去信心。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恋爱的人是骄傲的。后者为了显示他们掌握了某种神秘而了不得的资源,随时随地都可以立刻入戏做生死离别状,暖风熏得情侣醉,直把校园当成失乐园了。
  大概是因为我没爱过,也难以体会这种亲密的身体接触,所以便理直气壮地保持着7岁女童的可笑洁癖——像小孩儿时看电影看到亲嘴镜头。当小提琴抒情婉约地奏起背景音乐时,孩子那种坐立难安的厌恶是确实的,真心觉得这种情景做作。
  我快步走过情侣身边,发誓自己以后不要变得像他们那样。爱,这就是所谓爱了。我反复咀嚼着这个字眼,觉得他们都虚头巴脑地爱错了。
  当然,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爱情的好不足为外人道,暴露在外的形状是激情矫情和滥情,可在当事人中的版本却是再严肃不过的史诗。表面上看是批量生产的粗糙广告画,掀开看里子才知道是名家作业。
  大概是我太苛刻了,嫉恶如仇,觉得人都该戒贪戒痴,觉得只有不以耍流氓和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才能称为爱。
  而我也是最近才发现,身边的姑娘们纷纷谈了恋爱,剩下单身的,却全是些好姑娘们。我这样说,当然没有把自己也列在好姑娘的名单里,我指的是那些外人一看就赜赜赞叹不已的适龄少女们。
  有女其姝,惊为天人。难得的是说话也爽快彪悍,总是自称“哥”,俨然雌雄同体。
  有女其爽,义气玲珑。把周围人照顾得滴水不漏,不过二十出头已上道得像摸爬滚打了很多年。
  她们都是单身,虽然嘴上也说征婚征友,可说到底,还是合不得自己这副好身子骨。
  每次都许下宏图大愿,说要不管不顾地把自己摔出去。可自由后仰之前,还是忍不住打量了一下着陆点,嫌脏和腥气,讪讪直起身不依不靠地走下去。
  我猜,能恋起来的条件,对方必须是你无法消化的人:要么太远太神秘太硬太强,咀嚼不动;要么疼惜到合不得下口。否则啊,恋爱只能是利己的过程吧,把对方肢解溶化,最后变成自己的营养物,哪有什么爱,只有吃饱后仰头狰狞大笑吧。
  
  (李宇晴摘自新浪博客,宋德禄图)
(作者:蒋方舟)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