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距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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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距离
  
  有位乡人告诉我一个故事。
  一个农民,一直想去一次北京。30多年前,杭州到北京的火车票要30多元,这笔钱需要他在田地里劳作一年,他无法成行。
  30年后,他老了,依靠打零工每年有600元的节余,而杭州到北京的硬座车票涨到了200元,他又无法成行。
  去年,他突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却是癌症晚期。家人借钱给他治病。他说:“别给我治病了,那些钱让我去一次北京行吗?”
  家人同意了。于是大家凑了2000元钱,并让人陪着去。临行前,他又不愿去了,他说2000多块,我打零工需要3年时间啊。
  今年“五一”前夕,他死了。弥留之际,他喃喃自语:“怪了,都这么多年了,北京好像越来越远了。”
  我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间十分酸涩,问乡人那个人是谁,乡人说那老人是他的舅舅。杭州离北京仍然是那样的距离,如果从火车的速度来看,不是远了,反而近了。那位老者为北京梦追逐了半辈子,但北京仍在无法可及的遥远北方。
  其实,老人的悲哀也发生在我们身上。我读小学的时候,梦想着自己长大了,要进城,要娶城里穿着裙子的姑娘。现在,我如愿以偿,但是我发现,我仍然被快乐远远地抛在后面。在城里,我仍然就像当年那个走在田埂路上的无助的小孩,还有一位同学告诉我,参加工作的时候,希望自己5年之内成为万元户。5年后,他成了“万元户”,但他发现别人的钱比他多得多。参加工作的第六年,他想在城里拥有一套房,7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7万元钱,等到把债还清,别人早已住上100多平方米的住房,像他这样的户型早已淘汰了。同学现在最大的梦想是住上120平方米的小区房,代价是40万,他们夫妻俩正在千方百计地赚钱。
  快乐是什么?快乐有时候总是和我们捉迷藏,它永远与我们若即若离,保持着一段距离。快乐也像骡子前方挂着一把草,它永远在前面,但永远都无法得到。有时候,我们要感谢那份若即若离的快乐,让我们还有梦,还有痛,还能让我们把生活继续进行下去。
  
  你可以与众不同
  
  □文/[美]胡皮·戈德堡
  我成长于环境复杂的纽约市劳工区切尔西。时值嬉皮士时代,我身穿大喇叭裤,头顶阿福柔犬蓬蓬头,脸上涂满五颜六色的彩妆,为此,常招致住家附近各式人士的批评。
  有一天晚上,我跟邻居友人约好一起去看电影。时间到了,我身穿扯烂的吊带裤,一件绑染衬衫,以及一头阿福柔犬蓬蓬头。当我出现在朋友面前时,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应该换一套衣服。”
  “为什么?”我很困惑。
  “你扮成这个样子,我才不要跟你出门。”
  我怔住了:“要换你换。”
  于是她走了。
  当我跟朋友说话时,母亲正好站在一旁。这时,她走向我:“你可以去换一套衣服,然后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你如果不想这么做,而且坚强到可以承受外界嘲笑,那就坚持你的想法。不过,你必须知道,你会因此引来批评,你的情况会很糟糕,因为与大众不同本来就不容易。”
  我受到极大震撼。因为我明白,当我探索另类存在方式时,没有人鼓励我,甚至支持我。当我的朋友说“你得去换一套衣服”时,我陷入两难抉择:倘若我今天为你换衣服,日后还得为多少人换多少次衣服?我想,母亲是看出了我的决心,她看出我在向这类同化压力说“不”,看出我不愿为别人改变自己。
  人们总喜欢评判一个人的外形,却不重视其内在。要想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就要坚强到能承受这些批评。我的母亲告诉我,拒绝改变并没有错,但她也警告我,拒绝与大众一致是一条漫长的路。
  我这一生始终摆脱不了与众一致的议题。当我成名后,我也总听到人们说:“她在这些场合为什么不穿高跟鞋,反而要穿红黄相间的快跑运动鞋?她为什么不穿洋装?她为什么跟我们不一样?”到头来,人们之所以受到我的吸引,学我的样子绑黑人细辫子头,又恰恰因为我与众不同。
  
  你是长颈鹿吗?
  
  □文/[美]克雷格·拉森
  ■译/郑 洁
  把一只长颈鹿带到世上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长颈鹿胎儿从母亲的子宫里掉出来,落到大约3米以下的地面上,通常后背着地。几秒钟内,它翻过身,把四肢蜷在身体下。依靠这个姿势,它第一次得以审视这个世界,并甩掉眼睛和耳朵里最后残存的一点羊水。然后,长颈鹿母亲便用粗暴的方式把它的孩子带到现实生活中。
  加里·里士满在他的著作《动物园观察》中描绘了一只新生的长颈鹿如何学习它的第一课。
  长颈鹿母亲低下头,以看清小长颈鹿的位置,将自己确定在小长颈鹿的正上方。她等待了大约一分钟,然后做出最不合常理的事——她抬起长长的腿,踢向她的孩子,让它翻了一个跟斗后,四肢摊开。
  如果小长颈鹿不能站起身,这个粗暴的动作就被长颈鹿妈妈不断地重复。小长颈鹿为站起来,拼命努力。因为疲倦时,小长颈鹿有时会停止努力。母亲看到,就会再次踢向它,迫使它继续努力。最后,小长颈鹿终于第一次用它颤动的双腿站起身来。
  这时,长颈鹿母亲做出更不合常理的举动。她再次把小长颈鹿踢倒。为什么?她想让它记住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在荒野中,小长颈鹿必须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以免使自己与鹿群脱离,在鹿群里它才是安全的。狮子、土狼等野兽都喜欢猎食小长颈鹿,如果长颈鹿母亲不教会她的孩子尽快站起来,与大部队保持一致,那么它就会成为这些野兽的猎物。
  已故著名作家欧文·斯通懂得这一点。他毕生研究伟人,为许多人写过传记,其中包括米开朗琪罗、凡·高、弗洛伊德和达尔文。
  斯通曾经被问及是否发现了贯穿所有这些杰出人物生命的线索。他说:“我写的这些人,在他们的生命中,总有一个既定的大目标或者梦想,然后他们就为了实现它们而努力。
  “他们都曾遭遇当头一击,一度被彻底打倒,然后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们走投无路。但是每次被击倒后,他们总会站起来。你不能摧毁这些人。”
  
  让你吮指头
  
  □文/清 林
  在一本讲家庭教育的书(Life in the Family Zoo)里,作者皮莱特(John M.Platt)回忆童年时母亲如何杜绝他玩火柴的瘾头。她把家里一切要点火柴的活儿都留给他干:无论他是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或在院子里自得其乐,还是在街上和小朋友玩,他母亲都兴致勃勃地把他叫来,要么点炉子,要么点烤箱,要么点蜡烛……当然,母亲总是在一旁看着并指导他。不出两个星期,小皮莱特对点火柴这事儿厌烦得不得了,更别提偷偷去玩它了。
  皮莱特长大以后当了个家庭教育咨询专家。在一个案例里,他变通母亲的方法,成功帮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戒掉了吮手指的毛病。孩子的父母当然不愿看到自己的孩子这么大还在吮手指头,于是那孩子就躲起来偷偷地吮。咨询师建议父母与孩子达成协议:每天放学后的20分钟定为吮手指头时间,孩子可以自由地在任何地方吮手指头,但其它时间就不许了。最初几天,放学一回家,这孩子就在客厅里迫不及待地开始吮她的手指头,当着众家人的面,她使出吃奶的劲儿,弄得啧啧有声。有一天她吮着吮着,看看父母,忽然脸一红,噗哧一声笑了,她父母也笑了。之后她对吮手指这事儿就没了兴趣。
  我看着大乐,竟能想出这种滑稽而有效的办法,真够绝了。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有些事孩子本不该做的,但如果屡禁不止,你就特许他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有家长在场的时候做,时间长了,那事情对他就不再有什么神秘的吸引力了。
  我想,在对待人性的弱点时,较之简单的压制禁止,往“先承认再疏导”的路子上想办法,像我们古时的“大禹治水”,也是值得借鉴的。
  
  “吃到葡萄”才是本事
  
  □文/慕 野
  有个故事,说是有一只想吃葡萄的狐狸,由于葡萄架实在太高了,它连跳了几次都没有咬到,于是狐狸苦练跳高技术,终于有一天,它通过一个漂亮的撑杆跳跃过了高高的葡萄架,它跳得也实在高了点。这时,乌鸦向它表示祝贺,说它创造了狐狸家族的跳高历史记录。但狐狸却很快冷静了下来,葡萄在哪里呢,这不是白跳了吗?于是它不理睬乌鸦,又跑去跳高了,这次它仔细考虑了该跳多高,终于吃到了葡萄。
  虽然只是调侃,却让我们有所思索,因为现实生活中,狐狸与葡萄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
  曾有一个朋友,刚从大学毕业那会儿,计算机专业出身的他却一心想做一名记者,于是去了一家电视台。虽然不是科班出身,摄影技术也不够好,但他还算不错的文笔很是受到编辑老师的称赞。他很得意,以为这样,就离做一个优秀记者的目标不远了,原本绷紧的心情也渐渐放松下来,于是就通过朋友找了一份兼职的短信编辑工作,继而又开始写小说,想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更高些,却把老师告诫的要注意拍摄技巧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转眼一年过去了,电视台由于栏目变动,开始“精英组合”,要淘汰一批人,他满以为凭出色的文笔,应该可以留下,事实是,他出局了。而这时又传来消息,他编辑的短信很出色,很受欢迎。可他知道,这不是自己最想要的,他失败了。
  在他离开电视台的时候,一位很欣赏他的老师给他讲了这个葡萄与狐狸的故事。末了,老师告诉他:对狐狸来说,跳高只是一种手段,葡萄才是最需要的,吃不到葡萄,跳再高也没有用。对你而言,做一个出色的记者才是最重要的,文笔好不过是条件之一。你的好文笔就像跳高,想当优秀记者的梦想就是你的葡萄,本末倒置,你得到了跳高的奖励,却没有品尝到葡萄的味道。一番话,让他后悔不已。
  人的一生总是会有很多梦想,可最想要的不过是其中之一。也许在追逐梦想的时候你可能有其他意想不到的收获,而这些意外之喜却不一定是你最梦寐以求的。现在,连故事里的狐狸都知道跳高只为吃到葡萄了,那么,我们是不是都应该好好琢磨琢磨生活中葡萄的味道呢?
  
  实实在在的幸福
  
  □文/范晓波
  我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幸福感是从老人身上获得的。
  每至黄昏,不知来自何处的老人们便云聚于河边有许多长廊相衔的亭台,一只没有混响的伴唱机,或者一把音色喑哑的京胡便能撑起一台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还伴以煞有介事的舞蹈。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穿风衣的老者,在掌声的哄抬下竟一口气表演了十几首革命歌曲。他看上去有70多岁,天真之状甚于儿童。
  老人们的快乐像河水一样在四季中流淌着。到了冬天,他们就改为白天活动,除了歌舞,还要下棋、聊天、晒太阳。一些只有在河边才买得到的廉价食物,比如盐水花生、豆浆、一块钱两包的香烟,可以让他们在瞌睡中品出活着的实在意义。
  当然,这也可能是一个局外人的错觉,他们的愉悦并不纯粹,掺杂其间的阴影可能有许多。最大的阴影也许在于,他们的恬适是以退出生活中心为代价换来的。他们穿着灰暗的服装流连于城市的边沿,昔日的成功与失败、高傲或卑微,均已在相似的蹒跚身影上模糊了界线。这样一推敲,我的羡慕里掺入了些许惆怅。
  然而我还是喜欢去河边欣赏老人们的游戏,因为我住得离河很近,更因为在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我找不到比他们更像在认真生活的人群。市中心的男女,没钱的因为怀才不遇而痛苦,成功者为了更大的成功郁郁寡欢,既没有成功也没有失败的人则因平庸而自责。他们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休闲娱乐,却大都丧失了休闲的能力。
  人为什么要等失去了未来才开始接近生活的本意?我觉得在年轻时拥有一点老年的心境是最好的。这样就不会为了虚无的将来忽略大量的现在,因为年轻,又不至于面对岁月独自怆然。
  不断思考这个问题的同时,我的生活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不只是对那些让人感到人生蒸蒸日上的事情有兴趣了。我用一半的时间来对付生存,用另一半时间来亲近那些没有多大意义,却散溢着生活的温馨质感的东西。
  像老人一样享受着、反思着,又以年轻人的从容调整着、准备着,我觉得自己已接近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幸福。
  
  一次成功就够了
  
  □文/黄小平
  以下是一个人一生的简历:
  5岁时,他父亲就去世了;
  14岁时,他从学校辍学,开始了流浪生活;
  16岁时,他谎报年龄参了军,而军旅生活也是处处不顺心;
  18岁时,他娶了个媳妇,可只过了几个月,媳妇就变卖了他所有的财产逃回娘家;
  他曾通过函授学习法律,可不久又放弃了;
  后来,他卖过保险,卖过轮胎,还经营过一条渡船,开过一家加油站,但都失败了。
  人到中年,他成了一家餐馆的主厨和洗瓶师,可因政府修公路而拆了那家餐馆,他又失业了;
  时光飞逝,眼看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而他仍一无所有。
  65岁那年,邮递员送来了他的第一份社会保险支票,他用这105美元保险金创办了自己的一份崭新的事业;
  88岁高龄时,他的事业终于大获成功。他,就是肯德基创始人—— 哈伦德·山德士!
  在人生的尝试中,你可能会遭受千百次的失败,可能千百个岗位千百种工作都不适合你。
  确实,人生成功的概率少之又少,但只要你不放弃尝试,你总会遇到一次成功的机会,世界总会有一个岗位或一项工作适合你。
  其实,人生只要有一次成功就够了。一次成功,就足以改变整个人生。
  
  焚“鱼”成灰
  
  □文/[新加坡]尤 今
  这件事,我当时一直不能明白。真的不明白。那一年,我12岁。
  蜷缩在屋子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呆呆地看着母亲。母亲正坐在庭院内一张矮矮的凳子上。已是傍晚,铁皮桶里狂乱飞舞着的艳红火舌,在暧昧不明的暮色里,显得突兀而诡谲。母亲手执长长的火钳,专注地在铁皮桶里翻动着,四散的火星飞得老高老高的,像一群金色的小蝴蝶。翻动了好一会儿,母亲搁下火钳,又从身旁取了另一本日记,投进铁皮桶里,火烧得更旺了,熊熊的火光把她那张染着岁月沧桑的脸映照得嫣红嫣红的,别有一股动人的风韵。
  母亲在烧她写了半辈子的日记,足足有二十来本哪!
  母亲的字迹纤细秀美,一笔一画娉娉婷婷的,每次看到,我都会联想起音乐盒上面舞步优雅的小美女。现在,被火势惨烈地吞噬着,它们痛不痛呢?我难过地想。不过,我不敢和母亲说话,因为她脸皮绷得紧紧的,仿佛一碰就会破。我能感觉得到,母亲生命里有一些东西,在这个下午,在这个阴沉的下午,永远永远地流走了,可是,当时,我年纪太小,未能明确知道是什么。
  母亲焚烧日记的那一年,也正好是我开始写日记的年头。
  当时,我已经写了半年。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慎重地打开心锁,将心门之内的东西悉数倒出。零零碎碎、鸡毛蒜皮,全部都是只能对自己说而不可对他人言的真心话。委屈和不满,通过盈纸的牢骚,得到了舒缓;失意和愤怒,通过语言的宣泄,得到了安抚。日记,很好地平衡了我那个敏感年龄的多变情绪。它是我贴心的宝贝。所以,那个下午,那一个满屋子飞着灰烬的下午,我不明白,实在不明白,母亲怎么会如此忍心而又狠心地焚烧自己多年的宝贝。
  我写,年复一年地写,写写写、写写写,一本两本三本,多多本、无数本,书架一排排地全都密密地放满了。
  生活是水,日记是鱼,它详细地记载着水的温度、水的密度、水的生态、水的流向。一年又一年,一条又一条,快快乐乐地游过去、游过去。
  生命是河流,在未经世事的年轻岁月里,需要鱼的喧哗来酿造无声的热闹;一旦进入了哀乐中年,独爱无鱼的澄清明净。
  当有那么一天你发现清静是人间最悦耳的声音时,过去曾有过的喧哗,便变成了刺耳的絮聒。过于忠实地记录在日记里那些连自己也嫌逆耳的喧嚣,倘若不慎“流落坊间”,后果堪虞。
  30岁那一年,我决定亲手毁掉写了18年的所有日记。
  当一本又一本的日记逐页逐页地在狂乱飞舞的火势下化成轻忽飘逸的灰烬时,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当年的心情。
  我真的明白了。
(作者:柳 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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